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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区有哪些城市?

特区

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或特别合作区

特区,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,行政区划级别与市辖区、县级市、县、自治县、旗、自治旗、林区相同,属县级行政区。现仅有一个,为贵州省六盘水市的六枝特区。工矿企业特别集中,三线建设时期国家曾在西南地区设立多个此类特区。

同时,特区还作为以下词语的简称。

1.“经济特区”的简称。中央政府赋予经济特区引进项目审批权、人员因公出国出港审批权、外贸出口权、外汇管理权及许多其它经济管理权限,并且在包括税收、外汇管理、银行信贷、劳动用工以及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了很多的优惠政策。

2.“特别合作区”的简称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,享有特殊政策地位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。特别合作区是我省以先富带动后富解决个别市发展滞后下来的问题、汕尾发展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合作区域。特别合作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省单一制的一大特色,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。特别合作区的成立,有助于发展汕尾落后的局面、有利于深圳和汕尾的繁荣和稳定。

3.“特别行政区”的简称。

基本解释

1.经济特区的简称。特指中国在经济上实行特殊政策和管理、主要以引进外资来进行建设的地区,比如广东省汕头市,海南省。

2.特别行政区的简称。例如香港特区、澳门特区。

3.特别合作区的简称。例如深汕特区。

基本含义

特区最初指1979年后被划为改革试验田的深圳、厦门、珠海、汕头4个城市及海南省。当时国家赋予特区引进项目审批权、人员因公出国出港审批权、外贸出口权、外汇管理权及许多其它经济管理权限,并且在包括税收、外汇管理、银行信贷、劳动用工以及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了很多的优惠,已经到了从局部试验性的阶段向普遍改革推进的时代。搞活市场经济、对外开放、与国际市场接轨,已经成为全中国的要求。经济特区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,这个称呼正在一次次“特与不特”、“特的新含意”的讨论中逐渐淡化。

2010年5月国家在总结经济特区发展的基础上,结合振兴沿边经济的需求,批准建设喀什、霍尔果斯两个沿边经济特区,其特区政策达到全国最优,为推动西部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。其中喀什经济特区占地70平方公里,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占地90平方公里。

社会意义

建立经济特区的重大意义在于

1.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,提高产品质量,增强产品竞争力;

2.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,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,从而扩大出口,增加外汇收入;

3.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,了解世界经济信息;

4.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,培训管理人才;

5.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,开辟世界了解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。

基本特征

建设资金以外资为主。

经济结构以“三资”(外资、侨资、港澳资)企业为主。

产品以外销为主。

其经济运行机制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为主。

特区经济以发展工业为主、实行工贸结合,并相应发展旅游、房地产、金融、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。

主要特点

1.特区经济发展的资金以利用外资为主;

2.特区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;

3.对前来投资的客商给予特殊优惠和便利;

4.国家给特区较多经济支持;

六枝特区,位于贵州省境内。特区是县级行政单位,系当初考虑要发展西南地区经济而设。

经济成分

社会主义国营经济

社会主义集体经济

外商独资经济

中外合资与合作经济

个体经济

此外,还有“三来一补”(即来料加工、来样加工、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)企业。其中“三资”企业和“三来一补”是中国特区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。

基本经验

中国的经济特区

深圳(2020平方公里)

珠海(1687.8平方公里)

厦门(1565平方公里)

汕头(2064平方公里)

海南(33920平方公里)

喀什(111794平方公里)

霍尔果斯

经济特区,只不过没有正式的国家级名义而已。

特别合作区

深汕特别合作区